凯发网站·(中国)集团

关于凯发K8官网 企业简介 董事长致词 组织架构 企业荣誉 我们的产业 产业架构 市场结构 凯发网站·(中国)集团 最新消息 官方动态 凯发官网入口首页 人才招聘 凯发k8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官网

k8凯发|我保证不c进去txt御宅屋|凯发电气: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Created on:2024-09-16 00:40:07

 

  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化学合成◈★◈,凯发国际官网◈★◈,K8天生赢家一触发◈★◈。凯发k8娱乐官网入口◈★◈,凯发k8手机客户端◈★◈,凯发一触即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一◈★◈、《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发电气”◈★◈、“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500.00万股我保证不c进去txt御宅屋◈★◈,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1,820.05万股的1.57%◈★◈。本激励计划不设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公司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如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的期间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97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157人◈★◈,包括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各部门业务骨干◈★◈,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k8凯发◈★◈。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

  八◈★◈、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8.4.2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公告◈★◈。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前述60日◈★◈。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标的股票 指 符合本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注◈★◈:1◈★◈、本激励计划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股东大会可以在权限范围内授权董事会负责管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二◈★◈、董事会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机构◈★◈,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订本激励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应当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合理授权◈★◈,由董事会负责管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监事会作为本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监事会应当监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审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独立董事应当就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四◈★◈、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前◈★◈,本激励计划拟进行变更的◈★◈,监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五◈★◈、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监事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情况与本激励计划既定安排存在差异的◈★◈,监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六◈★◈、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监事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明确意见◈★◈。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k8凯发◈★◈。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各部门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一)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二)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5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1,820.05万股的1.57%◈★◈。本激励计划不设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公司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占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k8凯发◈★◈、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我保证不c进去txt御宅屋◈★◈,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前述60日内◈★◈。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三)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3.97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3.97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每股7.89元的50%◈★◈,为每股3.95元◈★◈;

  (二)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每股7.90元的50%◈★◈,为每股3.96元◈★◈;

  (三)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每股7.94元的50%◈★◈,为每股3.97元◈★◈;

  (四)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每股7.86元的50%◈★◈,为每股3.93元k8凯发◈★◈。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营业收入◈★◈,是指凯发电气各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是指凯发电气各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以上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以各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可用来判断公司未来业务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是衡量公司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能力◈★◈、预测公司未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也是企业市场占有率和业务成长性的核心指标◈★◈;净利润增长率指标能够直接地反映公司盈利能力◈★◈,是企业成长性的最终体现◈★◈。上述业绩指标不仅有助于公司提升竞争力◈★◈、人才吸引力◈★◈,对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起到积极作用◈★◈,也有利于调动核心团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除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外◈★◈,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还设定了严密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对激励对象个人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k8凯发◈★◈、全面的综合评价◈★◈。只有在两个指标同时达成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才能归属◈★◈。

  综上◈★◈,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体系设定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及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而言◈★◈,激励性和约束性兼具◈★◈,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激励效果◈★◈。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缩股比例◈★◈;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授予价格的议案(因上述情形以外的事项需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和价格的◈★◈,除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外◈★◈,必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聘请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告法律意见书◈★◈。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实质是公司赋予员工在满足可行权条件后以授予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员工可获取行权日股票价格高于授予价格的上行收益◈★◈,但不承担股价下行风险◈★◈,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存在差异◈★◈,为一项股票期权◈★◈,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应当以对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计算当期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因此◈★◈,公司拟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的◈★◈,该公允价值包括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并于2024年9月5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5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进行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二)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三)历史波动率◈★◈:25.14%◈★◈、21.87%我保证不c进去txt御宅屋◈★◈、23.07%(分别采用创业板综合指数截至2024年9月5日最近12◈★◈、24◈★◈、36个月的波动率)◈★◈;

  (四)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假设2024年9月底授予◈★◈,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 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二)公司董事会应当依法对本激励计划作出决议◈★◈。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董事会应当在审议通过本计划并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后◈★◈,将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我保证不c进去txt御宅屋◈★◈、登记工作◈★◈。

  (三)监事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本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四)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均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但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除外◈★◈。

  (五)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六)公司股东大会在对本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股东大会应当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进行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七)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保证不c进去txt御宅屋◈★◈,且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时◈★◈,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经股东大会授权后◈★◈,董事会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和登记工作◈★◈。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且董事会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决议后我保证不c进去txt御宅屋◈★◈,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董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并公告◈★◈。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存在差异时◈★◈,监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五)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授予公告的k8凯发◈★◈,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董事会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且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一)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董事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归属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

  (二)对于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需将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按照公司规定缴款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确认◈★◈,逾期未缴款视为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对于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当期对应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实施情况的公告◈★◈。

  (三)公司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归属事宜◈★◈。

  (四)激励对象可对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转让◈★◈,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变更本激励计划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包括下列情形◈★◈:

  2◈★◈、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原因导致降低授予价格情形除外)◈★◈。

  (三)公司监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三)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终止实施激励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一)公司具有对本激励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并按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若激励对象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归属条件◈★◈,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对其激励对象对应考核期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四)公司应当根据本激励计划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激励对象为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按规定办理归属事宜◈★◈。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造成激励对象未能按自身意愿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并给激励对象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五)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意味着保证激励对象享有继续在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对员工的聘用关系仍按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执行◈★◈。

  (六)若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法规◈★◈、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可以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情节严重的k8凯发◈★◈,公司还可就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追偿◈★◈。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完成归属登记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激励对象不享受投票权和表决权◈★◈,同时也不参与股票红利◈★◈、股息的分配◈★◈。

  (五)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已归属的◈★◈,应当返还既得利益◈★◈,由董事会负责收回激励对象因参与本激励计划所获利益◈★◈。对上述事宜不负有责任的激励对象因返还利益而遭受损失的◈★◈,可向负有责任的对象进行追偿◈★◈。

  (一)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k8凯发◈★◈,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四)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或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当返还其已获授权益◈★◈。董事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收回激励对象所得收益◈★◈。

  (一)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或在公司下属子公司内任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照职务变更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但是◈★◈,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述原因导致公司或其子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个人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违反了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订的雇佣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或任何其他类似协议◈★◈;违反了居住国家的法律◈★◈,导致刑事犯罪或其他影响履职的恶劣情况等◈★◈。

  (三)激励对象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规定正常退休◈★◈,自退休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退休后返聘到公司任职或以其他形式继续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的激励对象◈★◈,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退休后新签署聘用合同的约定进行归属◈★◈。

  (四)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负伤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负伤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变更◈★◈,仍可按照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发生上述情形时◈★◈,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归属条件◈★◈。

  (五)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并按照身故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发生上述情形时◈★◈,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归属条件◈★◈。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争议◈★◈,按照本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协议的规定解决◈★◈;规定不明的◈★◈,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公司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